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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行政院函,修正「各機關員工待遇給與相關事項預算執行之權責分工表」

【公文】員工待遇預算執行權責分工表 - 臺北市立大學
Executive Yuan Official Letter

各機關員工待遇給與相關事項 預算執行之權責分工表

行政院函頒修正「各機關員工待遇給與相關事項預算執行之權責分工表」,自即日生效,請各單位配合辦理。

發文機關 行政院
發文日期 108 年 4 月 22 日
發文字號 院授主會財字第1081500105號

待遇給與預算執行 權責劃分

明確劃分「清冊編製人員」與「經費審核人員」之權責,確保預算執行之合法性與正確性。

Role 1

總務或清冊編製人員

負責各項待遇給與之造冊、身分核對與法令依據檢核。

核心權責:
  • 依核准之名單、支給標準及相關法令規定造冊。
  • 應主動通知發放機關權利變更情形。
  • 適時聯繫領受人並查驗其領受資格無誤後,列冊發放。
Role 2

經費審核人員 (主計/會計)

負責檢核預算容納性、金額計算正確性及程序完備性。

核心權責:
  • 審核預算能否容納。
  • 審核是否經權責單位核簽(章)。
  • 審核兼職人員身分及金額之合法性與正確性。
  • 審核金額乘算及加總之正確性。

特定給與項目 作業重點摘錄

定期給付項目

針對月退休金、撫卹金等定期發放之給與,清冊編製人員應特別注意以下事項:

  • 如定期給付領受權有喪失(亡故除外)、停止、暫停或變更等事由,應主動通知發放機關。
  • 得基於人事服務需要,適時聯繫領受人並查驗其領受資格無誤後,列冊發放。

兼職費給與

針對本機關以外人員兼任本機關職務之兼職費,審核端需嚴格把關:

  • 編製端:依核准之兼職人員名單、支給標準及相關法令規定造冊,並依規定簽辦兼職案件。
  • 審核端:審核預算能否容納。
  • 審核端:審核是否經權責單位核簽(章)。
  • 審核端:審核兼職人員身分及兼職費金額之合法性、金額乘算及加總之正確性。
下載完整「權責分工表」行政院函文 包含所有給與項目之詳細分工規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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