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會計室-徵才公告】臺北市立大學會計室約用人員徵才公告(115年8月25日止)
臺北市立大學會計室約用人員甄選簡章
一、 依據:「臺北市立大學對外公開甄選約用人員作業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二、 甄選名額:約用組員正取1名、備取2名。
三、 工作地點:臺北市立大學會計室(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)
四、 工作內容:
(一) 招生經費(含專案N011大考中心)經費之控管與審核。
(二) 捐贈及代辦經費之控管與審核。
(三) 退休金撫卹金之審核及控管。
(四) 會計室內部控制作業。
(五) 兼辦會計室人事業務。
(六)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聘期:自奉核日至115年12月31日,期滿後得予以續聘;新進之約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,予以正式約用。
五、 報名資格:
(一) 大專以上畢業且具三年以上工作經驗。
(二) 具備會計專業知識。
(三) 熟悉 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 軟體運用等。
(四) 品性端正、具服務熱忱、善於溝通及需配合業務加班。
(五) 正式錄取後,可立即上班者。
上班時間:彈性上班時間 8:00~9:00;彈性下班時間17:00~18:00,週休二日。
七、 待遇:碩士畢業42,145元(含勞健保) 學士畢業36,860元(含勞健保)。
八、 報名方式:請於115年8月25日前(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)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(請參閱簡章九、繳交證件),郵寄本校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會計室邱小姐收(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會計室約用人員),並請同時以電子郵件寄送至vanna@go.utaipei.edu.tw。
聯絡電話與人員:02-2311-3040轉1603,會計室邱小姐。
九、 繳交證件:(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,恕不退還)。
(一) 甄選報名表1份,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。
(二)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(三)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(四) 專業證照(不限)
(五) 公務人員履歷表乙份(請依銓敘部網站登載橫式履歷表書寫)。
(六)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。
十、 甄選方式:含初審(資格審查)及複審(1.筆試2.面試)
(一) 初審:應考人資格及經歷符合0本校需求者,擇優通知複試時間,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,應徵文件將逕予銷毀。
(二) 複審:筆試及面試(擇期通知)
1.筆試:含公文寫作及電腦實作,筆試時間由本校依需要律定60分鐘。
2.面試:含專業知能與經驗、工作理念及溝通表達能力等,面試時間每人5-10分鐘。
十一、成績計算:筆試40%;面試60%。
依面試成績擇優錄取,正取1名、並得增列備取2名;候用期間自甄審公告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。
十二、錄取方式:
(一) 錄取時間:面試結束後奉核後公布於本校首頁(https://www.utaipei.edu.tw/)。
(二) 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,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。
十三、其他事項:
(一) 甄選錄取人員,依通知日期辦理報到事宜;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報名資料文件不符者,由備取人員遞補。
(二)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一、 依據:「臺北市立大學對外公開甄選約用人員作業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二、 甄選名額:約用組員正取1名、備取2名。
三、 工作地點:臺北市立大學會計室(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)
四、 工作內容:
(一) 招生經費(含專案N011大考中心)經費之控管與審核。
(二) 捐贈及代辦經費之控管與審核。
(三) 退休金撫卹金之審核及控管。
(四) 會計室內部控制作業。
(五) 兼辦會計室人事業務。
(六)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聘期:自奉核日至115年12月31日,期滿後得予以續聘;新進之約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,予以正式約用。
五、 報名資格:
(一) 大專以上畢業且具三年以上工作經驗。
(二) 具備會計專業知識。
(三) 熟悉 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 軟體運用等。
(四) 品性端正、具服務熱忱、善於溝通及需配合業務加班。
(五) 正式錄取後,可立即上班者。
上班時間:彈性上班時間 8:00~9:00;彈性下班時間17:00~18:00,週休二日。
七、 待遇:碩士畢業42,145元(含勞健保) 學士畢業36,860元(含勞健保)。
八、 報名方式:請於115年8月25日前(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)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(請參閱簡章九、繳交證件),郵寄本校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會計室邱小姐收(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會計室約用人員),並請同時以電子郵件寄送至vanna@go.utaipei.edu.tw。
聯絡電話與人員:02-2311-3040轉1603,會計室邱小姐。
九、 繳交證件:(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,恕不退還)。
(一) 甄選報名表1份,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。
(二)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(三)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(四) 專業證照(不限)
(五) 公務人員履歷表乙份(請依銓敘部網站登載橫式履歷表書寫)。
(六)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。
十、 甄選方式:含初審(資格審查)及複審(1.筆試2.面試)
(一) 初審:應考人資格及經歷符合0本校需求者,擇優通知複試時間,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,應徵文件將逕予銷毀。
(二) 複審:筆試及面試(擇期通知)
1.筆試:含公文寫作及電腦實作,筆試時間由本校依需要律定60分鐘。
2.面試:含專業知能與經驗、工作理念及溝通表達能力等,面試時間每人5-10分鐘。
十一、成績計算:筆試40%;面試60%。
依面試成績擇優錄取,正取1名、並得增列備取2名;候用期間自甄審公告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。
十二、錄取方式:
(一) 錄取時間:面試結束後奉核後公布於本校首頁(https://www.utaipei.edu.tw/)。
(二) 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,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。
十三、其他事項:
(一) 甄選錄取人員,依通知日期辦理報到事宜;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報名資料文件不符者,由備取人員遞補。
(二)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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